艾思产业链 | 数字文创・赋能文化新生
数字文创产业是“数字创意产业”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板块,首次于2016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它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开展内容创作、生产传播及相关服务,涵盖网络文学、动漫游戏、数字艺术、文博数字化等多个领域。通过技术赋能,该产业既提升了AI生成内容等创作效率,创新了元宇宙体验等表现形式,也借助NFT等技术强化了版权保护。
艾思数字文创产业链报告
AI作画、数字藏品、元宇宙音乐会从概念走向日常,我们正身处一个由数字文创重塑的时代。这不仅是文化的数字新生,更是一个牵动万亿市场、重塑消费与体验的庞大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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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C首迎“身份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上架或上线时要进行审核,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对未标识或疑似生成内容要添加风险提示,腾讯、抖音、快手、B站、DeepSeek等平台推出细化规则,保障用户在使用AI技术时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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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
✅ 艾思数字文创产业链报告:深度剖析产业界定、规模、政策、周期与技术,穿透发展脉络;全景呈现产业链环节、企业规模、区域分布、上市企业、产品应用等核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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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界定
数字文创产业是“数字创意产业”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板块,首次于2016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
它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开展内容创作、生产传播及相关服务,涵盖网络文学、动漫游戏、数字艺术、文博数字化等多个领域。
通过技术赋能,该产业既提升了AI生成内容等创作效率,创新了元宇宙体验等表现形式,也借助NFT等技术强化了版权保护。

二、产业发展
2.1 产业规模
从全国数字文创产业发展总览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712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

图1 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值及累计增长率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艾思数研整理
分行业来看,2025年上半年,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消费终端仍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核心支柱,均超过万亿元,三者合计占比超过57%。

图2 按行业分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值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艾思数研整理
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15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快于全部规模以上1212文化企业6.2个百分点,文化新业态行业营业收入对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增长的贡献率为76.8%。
2.2 产业政策
数字文创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双重支撑,形成“战略引领与制度保障”的完善政策体系。政策体系兼具激励与规范双重导向。扶持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降低企业发展门槛,赋能创新;监管端则强化内容审核、数据安全、版权保护等关键领域治理,以区块链存证、分级标准等举措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国家层面
国家将数字创意产业定位为文化强国建设的核心引擎与数字经济重点领域,通过持续的政策规划明确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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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发展“数字创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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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数字文化产业”正式跻身新兴产业行列,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也随之获得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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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进一步部署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提出在文化数据全链条培育新型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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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十四五”规划及专项意见在此基础上,聚焦数字化战略、技术与创意融合、产业生态构建三大核心,明确到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企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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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数字文创产业发展进一步明确方向。文件提出,要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以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助力文化建设,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同时引导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2)地方层面
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形成特色鲜明的差异化发展格局。一线城市及沿海地区聚焦数字内容、元宇宙、产业协同创新,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推进园区升级等举措驱动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中西部地区立足本地优势,重点布局动漫游戏、电竞产业及人才培养,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赛道。
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等城市,数字文创产业蓬勃发展,电竞、动漫、短视频、网络文学、数字艺术等业态深度融入大众休闲生活,不仅催生了樱花文创、实景打卡文创等爆款产品,更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2.3 产业周期
数字文创产业作为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深度融合的新兴领域,其发展周期呈现出鲜明的技术驱动、文化赋能与生态演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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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期(1990—2005年)
数字技术与传统创意产业初步融合,以游戏、影视特效、广告设计等领域为主。微软Windows 95、Adobe Photoshop等工具的出现,为数字内容创作奠定基础。1993年《超级马里奥世界》开启游戏3D时代,1998年《玩具总动员》实现全电脑动画电影商业化,标志着数字文创的早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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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期(2006—2015年)
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兴起,数字文创迎来爆发式增长。2007年iPhone发布推动移动应用开发,2010年Facebook用户突破5亿,社交媒体成为数字内容传播核心渠道。此阶段出现《天天酷跑》《玩具总动员》等标志性作品,数字创意产业开始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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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期(2016—2020年)
5G、云计算、AI等技术成熟,数字文创进入深度整合阶段。2016年中国首次将“数字创意产业”纳入政策框架,2017年谷歌推出ARCore平台,2018年腾讯推出“数字孪生城市”项目,2020年新冠疫情加速线上化进程,全球数字内容消费同比增长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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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2021年至今)
产业从“技术驱动”向“场景驱动”转型,元宇宙、Web3.0、生成式AI等技术重塑生态。2021年元宇宙概念提出,2022年Epic Games推出《虚幻引擎5》,2023年全球元宇宙市场规模达1200亿美元。数字文创在文化传承、教育、文旅等领域应用深化,形成“数字文创+”新业态。
2.4 产业技术
(1)核心技术应用
云计算、区块链、VR/AR三大前沿技术构成数字文创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在产业链各环节深度落地,赋能产业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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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筑牢高效运转基石。以弹性算力与分布式架构,为上游技术研发、中游跨区域协同创作及百万级并发响应提供支撑,同时满足下游数字展示、广告服务的灵活存储与数据秒级分析需求,破解全流程效率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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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构建可信生态屏障。凭借不可篡改特性,实现上游技术成果权属确认、中游版权自动授权分成与数字藏品确权溯源,下游则优化交易信任环境,降低合作风险,全方位保障知识产权与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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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AR: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通过虚实融合技术,赋能中游影视、游戏、数字艺术的互动化创作,拓展内容表达边界;下游则应用于数字展示、主题乐园等场景,提供沉浸式体验,同时助力文化出海,增强传播效果。
(2)技术创新趋势
数字文创产业的技术创新趋势集中在融合深化、体验升级与生态完善三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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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技术跨界融合加速:云计算、区块链、VR/AR不再孤立应用,而是深度协同形成合力。比如云计算提供算力底座,搭配区块链的可信机制与VR/AR的沉浸式体验,打造从内容创作、版权保护到终端体验的全链条技术解决方案,催生更多创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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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全流程:AI技术全面渗透产业链各环节,上游优化技术研发效率,中游实现内容智能生成、个性化推荐,下游精准匹配用户需求,同时简化创作门槛,让非专业创作者也能参与文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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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体验技术迭代升级:VR/AR、元宇宙相关技术持续突破,从单一视觉沉浸转向多感官交互。通过虚实融合技术优化场景还原度与互动自由度,推动数字展示、主题乐园等领域的体验升级,拓展文化传播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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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技术体系持续完善:区块链技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除版权确权、交易溯源外,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技术结合,构建更健全的产业信任生态,为跨区域、跨主体合作提供保障。
三、产业链分析
如图3所示,数字文创产业链上游是基础设施层,为产业提供包括VR/AR、云计算等数字技术,3D扫描、全息投影等硬件设备,以及各类内容创作软件的核心技术支撑;中游是内容生产层,利用上游技术直接进行影视、游戏、短视频等核心数字内容的创作与制作;下游则是价值实现层,通过线上平台、数字创意服务(如广告、在线教育)以及数字娱乐场所(如主题乐园)等多种渠道,将中游生产的内容最终传播、分发至用户,完成价值转化与体验闭环。

图3 数字文创产业链图谱
3.1 上游分析
3.1.1 核心环节
如图4所示,全国数字文创产业链上游企业布局中,数字技术领域合计占比78%,涵盖VR/AR技术(14%)、区块链(12%)、云计算(52%);数字设备领域合计占比22%,包含3D扫描(16%)、动作捕捉系统(0%)、全息投影装置(1%)、平板电脑(5%)。整体呈现数字技术以云计算占比突出,数字设备多品类分布的多元格局。

图4 全国数字文创产业链上游环节企业布局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1.2 区域分布
如图5所示,数字文创产业链上游TOP10省份中,广东省以1.88万家企业、23.44%的占比位居第一,北京市(0.62万,7.73%)、上海市(0.53万,6.61%)、江苏省(0.52万,4.50%)、浙江省(0.39万,4.93%)、福建省(0.37万,4.66%)、山东省(0.34万,4.24%)、安徽省(0.32万,4.01%)、湖北省和四川省(均0.30万,分别占3.80%、3.73%)依次位列其后。

图5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文创产业上游企业数量TOP10及占比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1.3 相关产品
3D扫描作为数字文创产业链上游的核心数字设备,市场增长势头迅猛。如图6所示,全球消费级3D扫描仪出货量从2020年的3.89万台大幅增长至2024年的18.57万台,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47.8%。当前技术迭代与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预计2029年出货量将攀升至76.48万台,未来五年年复合增长率有望维持在32.7%,行业整体扩张节奏强劲。

图6 2020—2029年全球消费级3D扫描仪行业出货量
资料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艾思数研整理
3.1.4 上市公司
数字文创产业上游上市公司,聚焦3D扫描、动作捕捉、VR/AR技术、全息投影、算力基础设施、AI服务器等关键数字设备与核心技术的研发生产,其技术迭代与产能布局,直接牵动整个产业的发展节奏。
表1 数字文创产业上游相关上市公司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2 中游分析
3.2.1 核心环节
如图7所示,数字文创产业链中游企业布局中,数字内容生产占78%居主导,线上平台占21%,内容创作软件占1%;数字内容生产细分领域里,影视制作占42%,短视频制作占19%,游戏制作占9%,音乐制作占7%,影视基地占1%,数字藏品和其他环节占0%。

图7 全国数字文创产业链中游环节企业布局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2.2 区域分布
如图8所示,数字文创产业链中游企业数量TOP10省份里,广东省凭借1.39万家企业、16.36%的占比稳居榜首;山东省以0.53万家、6.24%的占比紧随其后;江苏省(0.50万,5.86%)、四川省(0.48万,5.69%)、河北省(0.48万,5.66%)、河南省(0.47万,5.49%)、浙江省(0.44万,5.14%)、福建省(0.41万,4.88%)、湖北省(0.31万,3.70%)、北京市(0.31万,3.65%)依次排在其后。

图8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文创产业中游企业数量TOP10及占比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2.3 相关产品
在“数字文创”赛道中,短视频制作产值领跑。其用户规模与使用时长亦稳居首位,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40亿,使用率高达93.8%,已连续6年在网络视听应用细分领域位居第一。

图9 网络视听细分应用用户规模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艾思数研整理
网络文艺创作活力蓬勃,网络视听正朝着“数字生活基座”方向跃迁,视听全民创作时代或已到来。短视频在数字文创领域借助技术赋能,一方面针对幽默、美食等用户偏好品类,以虚拟制作、AI生成等形式打造创意内容;另一方面在知识科普、影视剧情等领域构建互动化、可视化文创产品,推动内容从流量导向向文化价值与商业价值融合的方向不断进阶。

图10 经常收看各类短视频的调研用户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艾思数研整理
3.2.4 上市公司
数字文创产业中游上市公司,专注影视制作、短视频制作、游戏制作、数字孪生、数字藏品、数字内容生态等核心数字内容生产领域,其内容创作质量、创新迭代速度与场景化开发能力,直接决定产业核心价值供给与产品竞争力。
表2 数字文创产业中游相关上市公司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3 下游分析
3.3.1 区域分布
如图11所示,下游企业数量TOP10省份包揽全国六成存量,呈“东密西疏、中部崛起”格局。浙粤双核领先,合计占比18.7%,依托直播电商与游戏出海集群;湘鄂豫跻身前五,凭低门槛内容制作与文旅IP转化快速放量;沪渝川位次靠后但单位产值高,主打沉浸式体验与数字艺术展示。

图11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文创产业下游企业数量TOP10及占比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3.2 应用场景
如图12所示,数字文创产业应用场景中,数字创意服务居主导,合计占比91%,含广告服务(34%)、数字展示(21%)、电子出版(36%)、数字文旅(0%)、在线教育(0%);数字娱乐场所企业数量较少,合计占比9%,含主题乐园(8%)、电影院(1%)。
可见下游场景呈“内容强、体验弱”格局,电子出版、广告服务占七成,仍是流量变现主渠道;数字展示、主题乐园、在线教育等沉浸式体验合计不足三成。显示高概念落地尚早,产业瓶颈在于场景运营与IP转化,下一轮增量取决于沉浸式技术与文旅消费融合。

图12 全国数字文创产业链下游环节企业布局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3.3.3 上市公司
数字文创产业下游上市公司,聚焦数字创意服务、娱乐消费场所等终端落地场景,涵盖数字内容分发服务、沉浸式娱乐场馆运营、文创IP商业化服务等业务,其渠道覆盖广度、服务体验优化与商业变现效率,直接影响产业价值的最终传递与市场需求转化。
表3 数字文创产业下游相关上市公司

资料来源:艾思产研数据平台,艾思数研计算整理
数字文创产业,正站在技术与文化深度融合的历史节点,从赋能内容创作的效率工具,演进为重构消费体验、定义未来场景的核心引擎。本报告清晰地揭示,一条由上游技术底座、中游内容矩阵、下游多元场景构成的完整产业链已然成型,并展现出“技术驱动、内容为王、场景决胜”的鲜明特征。
当前,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在于,AIGC、元宇宙等前沿技术持续爆发,为内容创新与体验升级提供了无限想象;挑战在于,下游高价值沉浸式场景的转化能力仍显薄弱,显示产业从“流量变现”到“价值创造”的跨越尚未完成。
展望未来,数字文创的终极竞争力,将不再是单一的技术或内容,而在于能否以IP为核心,通过“数字文创+”的融合模式,高效链接技术与市场,在线下文旅、实体消费等更广阔的空间里,构建能打动人心的沉浸式叙事与体验。谁率先打通这一价值闭环,谁就能在万亿级赛道中占据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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